11月2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融媒创作空间”等10个虚拟现实制作技术应用示范的批复。
批复提到,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体育总局联合印发的《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推动广电行业虚拟现实制作技术发展和应用落地,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开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虚拟现实制作技术应用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广电发〔2023〕37号)有关要求,经申报、初评、终评,广电总局同意开展“融媒创作空间”等10个虚拟现实制作技术应用示范。
示范类型:虚拟现实沉浸式体验应用示范、虚拟现实全景直播和点播应用示范、虚拟现实编辑制作和资产管理应用示范
示范单位: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中国传媒大学、北京锐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参与
示范单位:成都影视硅谷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四川传媒学院超高清中心、四川省广播电视科学技术研究所、成都极清世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参与
示范类型:虚拟现实沉浸式体验应用示范、虚拟数字人应用示范、数字孪生技术应用示范
示范类型:虚拟现实全景直播、点播应用示范、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AIGC)应用示范、虚拟拍摄关键技术应用示范
示范类型:增强现实场景互动应用示范、虚拟现实全景直播、点播应用示范、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AIGC)应用示范
示范单位: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合肥国家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实验基地办公室、合肥包河文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参与
此次批复明确,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浙江省文化广电和开云网址 kaiyun官方网旅游厅、安徽省广播电视局、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四川省广播电视局等6个单位将牵头开展虚拟现实制作技术应用示范。
一、应用示范牵头单位要统筹推进应用示范工作,会同各参与单位,形成创新联合体,按照申报材料中的工作目标、实施计划加快开展虚拟现实制作关键技术攻关、重要标准研制、应用场景创新、业务流程示范、研发成果推广等,推动广电行业虚拟现实生产、传播、呈现产业链快速成熟,促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2025年起,每年12月,应用示范牵头单位根据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形成报告材料,经组织申报部门报送广电总局。
三、应用示范自批复之日起,至2026年12月止。到期确需保留的,由牵头单位提出申请,总局评估后予以批复。
请相关省(区、市)广电局加强对应用示范的日常指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确保应用示范取得实效。
广电总局将加强应用示范过程管理,每年开展考核评估,对不合格的撤销应用示范资格,对亮点突出、成效显著的应用示范成果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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